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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关于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38号1-2层、3层、4层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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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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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1年06月10日在招标网发布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关于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38号1-2层、3层、4层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关于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38号1-2层、3层、4层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示
杨克达、刘晶及相关权利人:
因被执行人杨克达、刘晶未履行本院(****)辽****民初**、**、**号民事判决书的义务,本院作出(****)辽****执恢***、***、***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杨克达名下位于********街**号*-*层、*层、*层房屋。上述房屋已委托**同信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评估总价格****.**万元,并依法公告送达。现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向杨克达、刘晶及相关权利人对本次拍卖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杨克达、刘晶及相关权利人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将依法在网络司法平台进行拍卖。拍卖事宜详见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并自行了解。本公示自公示之日起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联系人:丁法官 联系电话: ********。
特此通知。
******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六月十日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 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街**号*-*层、*层、*层房屋(建筑总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均为非住宅)。标的物拍卖范围及价格仅包括不动产自身价值,不包括内外部装修、室内动产设施及物品。
本标的评估价值:****.**万元;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竞价幅度:*****元或*****元的整数倍。
标的物所在地:********街**号*-*层、*层、*层。
特别提醒:*、评估勘验时,该房屋现有人占用,现除*层一部分闲置,其余部分均作为如家酒店经营使用;案外人向法院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显示上述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另案外人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显示********街**号*-*层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街**号*层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街**号*层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执行期间,本院不对租赁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租赁合同有异议,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或通过其他法律程序解决,本院不承担瑕疵保证。
*、本标的原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执行裁定书(成交)需公告送达被执行人。公告期为**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已开通京东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与法院联系(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且务必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未按该规定进行委托竞买报名,导致无法正确开通竞买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时间:自 ****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 林法官。****-********,**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具体看样事宜以法院通知为准。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为现状拍卖,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询价报告、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的现状以交接时为准,标的是否有改建、扩建、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前去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欠费、限购、权属变更及权属变更流程、费用等事宜,过户办证风险自行承担。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职能部门查询。
本次拍卖以标的物总面积、总价款拍卖,总面积以所有权证证载面积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文件记载面积为准。法院不保证标的总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相符合;如有不符以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拍卖总价款不变,仍按照拍卖实际成交为准。是否包含改建、超建、赠送等附属面积,以议价、询价或评估说明为准。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如标的暂不具备办理权属变更条件,买受人需待办理条件符合时再自行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欠费及办理权证等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标准,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需承诺拍卖成交后的入驻和资产移交工作由其自行解决。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成交后 *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奥林匹克支行,账号:******************* )并备注买受人姓名及案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申请人、优先竞买权人、线下保证金、委托竞买及联合竞买等竞买人,建议提前*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证明材料并办理竞买手续(已开通京东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且务必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上述相关人员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如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及流程向法院提交材料并完成报名手续,导致竞买权限无法正确开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上述预参加竞买的人员自行承担,上拍法院,辅助机构与网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 ****-******** 人民法院监察室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 ****-******** 林法官。**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人民法院
网址: 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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